一、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,协调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综合性报告、文件起草;负责行业统计和有关经济信息的收集、综合;组织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;承办机关文电、机要、保密、信访、收发、档案、文印、保卫、机关后勤等工作;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;指导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;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。
二、政工科
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、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职称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抓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学习、教育、统战、侨务等工作。
三、兽医药政科
负责全市兽医药政工作;组织对重大疫情的扑疫工作;组织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和《兽药管理条例》;负责兽药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的考察、论证和设计方案的审查;负责审核报批《兽药生产许可证》和兽鱼药产品批准文号;负责市管兽药经营企业《经营许可证》的审批;组织查处假劣兽药,取缔非法生产、经营企业,对兽药工业进行行业管理;负责畜牧业、渔业产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;负责对乡镇畜牧兽医、水产站的管理工作。
四、法制科
负责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畜牧法》、《渔业法》、《草原法》、《家畜家禽防疫条例》、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、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等行业法律、法规在本地本部门的执行、检查、监督、协调工作;负责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、普及和执法人员的培训、业务指导;负责局系统普法工作。
五、饲料管理科
履行国务院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界定的各项职能,负责全市饲料行业的管理;编制本地饲料工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,负责全市饲料行业宏观指导和管理,协调饲料行业与相关行业的关系;负责本地饲料行业的行政执法及饲料市场的管理,查处假冒伪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,保护饲料工业及消费者的利益;负责对饲料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,负责制定和建立饲料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;拟定饲料、饲料药物添加剂地方性质质量技术标准,审查企业备案标准;组织和指导本地饲料监测部门开展抽检、委托检验、仲裁检验等业务;负责呈报、审批、核发《饲料生产许可证》、《饲料经营许可主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