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您的位置:首页 >> 市畜牧水产局 >> 监督机制 | | | | 建立长效机制,狠抓动物防疫工作 | | 一是明确责任目标,切实加强领导。年初市县乡分别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,明确行政一把手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,动物防疫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。市指挥部出台了《湘潭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十不准》,全市从上至下层层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。二是强化流通监督,严格市场监管。我们协同工商、商务等部门加强了对农贸市场、加工场所和流通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。全市所有畜禽交易市场、冻库一律凭产地检疫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出入,均实行挂牌交易,每天彻底消毒。三是加强检查督促,狠抓工作落实。春秋两季防疫后,我局会同市委督查室、市政府督查室、市监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,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,对全市64个乡镇的免疫注射和应急反应等进行全面检查,结果按县(市)区和乡镇分别排队,进行通报,并在新闻媒体进行通告,对免疫率未达标的乡镇,挂牌督办,限期整改。对复查不合格的乡镇,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。 | | | 发布日期:2008-07-12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