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
办理部门:湘潭市畜牧水产局。
主办单位:湘潭市渔政管理站。
督办科室:湘潭市畜牧水产局法制科。
垂直层级:市本级终审。
横向层级:本部门单独审批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六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》第二、四条。
申报对象:单位、组织或个人。
适用范围:本市单位和个人。
许可条件: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》、《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》相关条款的规定。
申报材料:
1、提交《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》,加盖单位印章、法人代表签字;
2、产品申请单位“企业营业执照”或相应机关的登记注册证明(初次申请);
3、代理商应出具委托证明;
4、初次申请检验应同时填写《渔船及其船用产品图纸审查申请书》,提交两份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(详见船用产品图纸审批项目内容);
5、产品的试验记录和检验报告,原材料产品合格证;
6、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;
7、产品安装、使用、操作说明书;
8、进口产品需提交进口该产品的项目批准文件和海关完税证明。
许可程序(环节及时限):受理(1日)→审查(2日)→决定(1日)→颁证与告知(1日)。
许可数量:无数量限制。
受理形式:窗口受理。
审批形式:独立审批。
收费情况:湘价费[2002]323号,按不同的收费项目收取。
法定时限:5个工作日。
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。
办理地点、邮编、联系电话:湘潭市岳塘区东泗路165号 411104 0732-8521175。
发文类型:公告。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:8:00—12:00 14:30—17:30 / 15:00—18:00。
网上办理情况:
监督电话:0732-857045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