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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检疫审批
项目名称:动物检疫审批
办理部门:湘潭市畜牧水产局。
主办单位:湘潭市家畜疫病防检站。
督办科室:湘潭市畜牧水产局法制科。
垂直层级:市本级终审。
横向层级:本部门单独审批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四十一条、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,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〉办法》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、第十九条,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》第四条,《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第六条。
申报对象:人工饲养的畜禽及其产品。
适用范围:本市。
许可条件:《湖南省动物检疫管理办法》。
申报材料:
1、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;
2、申请人提供动物免疫证明材料。
许可程序(环节及时限):受理(1日)→审查(6日)→决定(2日)→颁证与告知(1日)。
许可数量:无数量限制。
受理形式:窗口受理。
审批形式:独立审批。
收费情况:湘价费[2002]323号,活畜按货值的0.5%,动物产品按货值0.7%;牛、马、狗单项最低收费3元,猪、羊单项最低收费2元,禽、兔0.2—0.3元/只。
法定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办理地点、邮编、联系电话:湘潭市岳塘区公园路十六号   411104   0732-8561249。
发文类型:颁证与告知。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:8:00—12:00    14:30—17:30 / 15:00—18:00。
网上办理情况:xtfjz@yahoo.com.cn
监督电话:0732-8570451。
发布日期:2008-11-12
 
主办:湘潭市畜牧水产局 地址:芙蓉路市政府大楼12楼
电话:0732-8570460 E_mail:xtxm@xiangtan.gov.cn 邮编:411104
技术支持:湘潭市信息化办公室 电话:0732-8570223